优胜?劣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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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0日02:49 大众日报 | |
缺乏了劣汰,就不可能真正实现优胜。在体制转轨时期,优胜原则的过多实行,恰恰损害了改革成果。最求实的办法,就是尽量弱化身份的竞争,更多地探索动态管理的方式方法,从而在不加外力的竞争中,自然地体现出“劣汰”的本来含义。 常看电视上选拔主持人,面向全国,层层动员,规模不可谓不大,但每每看电视,却发现真正优秀的主持人依旧不多,即或偶尔冒出仨俩让人耳目一新的,不用多长时间也常常 这中间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有一条不可忽视:我们在对人才的选拔上,主要讲究的是优胜,但却不十分强调劣汰。可问题恰恰在于:如果以前者为指导,就不可能实现有效的竞争;只有以劣汰为保证,真正的竞争才有可能。 道理不难理解:如果只表彰优胜,那在多数情况下,角逐者固然会全力争胜,但能跻身争夺者行列的,本来就只有少数人选。也就是说,以这种手段可调动的积极性,永远只是小部分,剩下的大多数就很容易“够不上苹果,索性也不跳了”,本来设定的激励作用对他们没有多大意义。同时更致命的是,优胜者一旦脱颖而出,在万千宠爱集于一身的同时,也立即处在了竞争有利地位(某种特权位置,即顾准所言的非经济垄断地位),如同坐稳了交椅,当然很难产生那种更高、更好的追求和境界。 但如果强调劣汰,立刻就截然不同:在各个层次的竞争中,都不存在永久稳定的优胜者,每个人都不免有时刻被淘汰的危险,自然都要不停地打拼。而且,越高层次的优胜者,因为获益巨大,面临的竞争压力也越大,只好不断有所超越,在这种彼此争夺中,就更有利于不断向更高更好的水平冲击。 稍一分析,两者高下立现。那为什么我们习惯以表彰优胜来激发活力呢? 这主要归咎于体制方面的深刻弊端:计划经济条件下,竞争的缺乏,使得社会考核体系无法形成,上级考核成为主要考评渠道,这样表彰优胜就成为自然选择。因此,只有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化、全社会竞争考核体系的日益发育,劣汰原则才会最终取得压倒优势。 如上所述,选择优胜还是劣汰,最根本的问题已不在于其本身的优劣,而在于实行的可能性——即体制转轨的完成。问题是,体制转轨既然是个长期的过程,那在转化过程中,我们就完全可以随着改革进程的推进,实行渐进的思路转变和相关调整。然而遗憾的是,在实践中我们对此仍缺乏急迫的认识,很多原有的弊端,仍被习焉不察地继续推行。 举最简单的例子,我们各单位年年都评选先进,这是一种典型的鼓励优胜式人才的激励方式。但身处其中,每人都能感受到不但其效果多大值得质疑,而且常常弊端丛生。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随着社会变革,它的存在基础已经动摇:首先在心理基础上,当年在集体英雄主义盛行的浓厚社会氛围中,人人向上,个个争先,表彰先进对于激发大家的干劲是非常有效的。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市场经济讲究个体价值实现和个人利益获得的原则已日益占据主导地位。这样,这种评选方式,就很难像以前那样激发起人们英雄主义情结,更多时候完全流于一种形式了。 同时实践基础也在动摇:经过多年改革,很多单位都采用了“干多少活拿多少钱”之类的改革(其实这本身体现的就是劣汰思想),也就是说,在运作上已经完成了向市场经济原则的转变并且已收到了成效。那么这时再加上这种计划经济的奖励方式,不但是叠床架屋,而且还激化了人际关系:获益的是寥寥几人,怏怏不乐的反而更多,并最终损害效率。 评先进这种方式,不过是我们采用的各种奖励优胜的方式中最常见、最基本的一种,已经如此失效,那推而广之,在一些更大、更关乎人们利益的竞争中,这种激励方式的负面影响也更为巨大: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中,人们的工作积极性必将越来越高,我们却越来越不可能有足够的优胜指标来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因此,最求实的办法,就是尽量弱化身份的竞争,更多地探索动态管理的方式方法,从而在不加外力的竞争中,自然地体现出“劣汰”的本来含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