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农村中小学财务由县财政集中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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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2日09:22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张大同、刘晓升 记者孙占稳)日前,大厂回族自治县将全县农村中小学的财务收支,统一纳入县级财政集中管理,既保证了各项教育经费的及时、足额到位,又规范了学校收费行为。 以前,大厂回族自治县的农村中小学教育经费,一直由乡镇财政负责管理。由于县乡之间实行分级管理的财政体制,乡镇财政收入状况直接影响着教育经费的投入。同时,在各 县财政局调整县乡财政管理体制,重新划分了县乡财政的职责范围,明确了农村中小学经费的主要来源和各种筹资渠道,并严格按照教育经费定额安排公用经费。他们对农村中小学财务收支运行方式进行改革,实行“一取消、二直达、三集中、四统一”。一取消,即取消乡镇文教组及中学等银行账户;二直达,即中小学各项收费和各种资金往来直达县收费局,财务支出由支付中心直达劳务提供者、供应商;三集中,即支付中心集中办理资金结算、集中办理票据审核、集中财务管理;四统一,即统一资金使用、统一票据管理、统一收费标准、统一开支标准及口径。 经对各乡镇文教组、各中小学的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清理,该县共取消银行账户、存折37个,清理资金4.4万元。农村中小学财务收支实行县级财政集中管理后,全县2048名农村教师与县直公教人员工资同时发放,解除了广大农村教职工的后顾之忧。县财政每月统一安排教育经费拨付时间和数额,避免了教育经费被挪用或截留。农村中小学收费行为得到规范,全县统一了收费标准,有效遏制了各种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及搭车收费行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