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建设名医名科名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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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8日09:00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胡博理 通讯员钱卫国)近日省卫生厅出台《河北省医学专业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我省医学重点学科建设和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培养,以造就一批“名医、名科、名院”。 我省“十五”期间要重点建设17个省级重点学科,通过资源整合,加大投入,联合攻关,使其中的8至10个学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在全省卫生系统选拔出50名中青年学术与技术 学术与技术带头人每2年选拔一次,实行认证制度,经专家评审后报有关部门认定,合格者发给资格证书。选拔的基本条件是:长期工作在临床科研第一线,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在某一专业或领域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成果;能把握本学科领域的发展前沿,对学术研究有创新思想,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潜能等。 我省将改革重点学科运行体制和用人机制。在有条件的重点学科实行全员聘任制、首席专家制和客座教授制,赋予学科带头人履行职责的权利;面向国内外引进人才,用良好的待遇和环境留住人才。并且设立医学重点学科发展资金,其来源是卫生行政部门从卫生事业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经费,医疗卫生单位提取业务总收入的1%作为本单位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经费,各市各单位多渠道筹集学科建设经费等。 据了解,重点学科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评估以5年为一周期,以年度考评、3年中期考评和5年综合验收考评的方式进行评估。对已入选的学术与技术带头人考评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对未按要求建设和未完成建设任务的学科,将视具体情况限期整改或撤消重点学科称号,追回拨款并通报批评。对在重点学科建设和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培养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