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邮件管理应纳入法制轨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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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19日10:44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南宁9月18日电(王瑾、吴建飞)针对互联网垃圾邮件泛滥成灾的现象,业内人士呼吁,互联网邮件管理应纳入法制轨道,只有做到有法可依,才能从源头上“封杀”垃圾邮件。 据中国电信集团广西壮族自治区电信公司数据部经理凌晓东介绍,互联网在我国出现以来,垃圾邮件一直消灭不了,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技术上缺少好的防范措施外,很重要 凌晓东说,从1996年开始,不断有来自国内外网民关于垃圾邮件的投诉,一些垃圾邮件的服务器在国外被列入“黑名单”,他们严重扰乱了用户的正常生活,也损害了我国互联网接入商的形象。而公司目前采取的唯一防范措施,就是通过一套邮件系统的认证机制,要求发送邮件者填写身份认证,遭到投诉的垃圾邮件发送者将被查封账号。但是,对于邮件系统内部转发以及匿名、假冒注册等很难控制,而且也缺乏有力的惩罚措施,因此,“封杀”垃圾邮件目前也很难做到。 业内人士认为,制度的缺失给一些缺乏职业道德的个人或商业机构以可乘之机,他们利用互联网不断地往他人邮箱塞广告,同时少数网民或电脑黑客爱搞恶作剧,经常用垃圾邮件“轰炸”他人邮箱,造成垃圾邮件泛滥成灾。 目前,互联网的行业规范主要依靠互联网应用单位和网民的自律。2002年10月,中国互联网协会广西分会组织了一次签约活动,由广西各互联网应用单位签名保证规范管理、使用互联网。然而,这种行业自律的形式,并不能有效防止垃圾邮件的泛滥。广西分会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说,要“封杀”垃圾邮件,必须由政府部门通过制定法律法规的形式介入。 “‘封杀’垃圾邮件,应对垃圾邮件在法律上作出明确的定义或相关的司法解释,同时对治理发布垃圾邮件的不良行为,应该明确由哪个部门来管以及怎么管。”广西壮族自治区通信管理局市场监管处一位负责人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