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汤润清、郭猛 通讯员高庆利)6月份以来,唐山市丰润区区委、区政府办公大楼东侧路边的政务公开栏颇受人们关注,里面有包括本区36名县级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承诺书等内容。家住二小区的退休干部王浩东老人说:“领导干部公开向社会承诺,让干部心中有了压力,群众监督有了目标,这个办法不错。”
为构建“干部自律、群众他律、组织监督”三位一体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机制,
唐山市纪委去年在丰润区乡科级干部和玉田县村干部中先行试点,开展了“诺廉、述廉、评廉、考廉”工作。在全面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今年6月,该市市委将这项工作作为一项制度正式在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中全面推开。这项制度分为四个步骤:诺廉,年初,每位领导班子成员写廉洁自律承诺书并一式3份,一份上报市纪委备案,一份面向社会公开,一份制作成标牌放在办公室。述廉,每半年举行一次,每位班子成员针对年初承诺内容撰写述廉报告,逐项汇报践诺情况,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市纪委存入廉政档案。评廉,一般在年底结合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同步安排,主要方式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代表召开民主测评会,与会人员听取领导干部的述廉报告,对他们的廉洁自律情况进行测评。考廉,主要是依据对领导干部的评廉结果和日常掌握情况,由市纪委负责对全市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评定,分优秀、较好、一般、较差4个档次。考廉结果与各单位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和干部使用挂钩。
截至目前,该市1300多名县处级领导干部都已结合本职工作向社会进行了廉洁从政承诺,并全部长年进行公示。同时,市纪委还采取明察暗访、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等多种形式,确保该项制度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