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发放救灾款提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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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29日04:53 大众日报 | |
本报济宁讯 今年,济宁遭遇了40年一遇的洪涝灾害,为确保各项救灾款能及时发放到灾民手中,近日济宁市规定,拨款文件下达时同时拨付专项救灾资金,救灾款必须在15日内发放到灾民手中。 据济宁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市里先后派出调查组,到鱼台、泗水、邹城等7个县市区对救灾款的发放情况进行跟踪调查。结果表明,基层党委、政府和财政、民政 为此,济宁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救灾款发放工作的通知》,规定:市拨款文件下达时,同时拨付专项救灾资金,县乡发放救灾款的全过程不得超过15日,救灾款拨到县市区后,必须按规定时限将救灾现金和救灾物资发放到灾民手中。同时实行救灾款发放责任追究制度,哪一级拖延发放就追究哪一级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新举措打造了救灾款发放的“绿色通道”,市政府紧急下拨的245万元救灾款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发放到灾民手中。 杨殿生 吕光社 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