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十不准”力保学校安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10日05:55 大众日报 | |
本报枣庄讯 枣庄市教育局针对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于近日作出学校安全管理“十不准”规定,要求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按照“十不准”要求,认真对照检查学校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排除。 枣庄市学校安全管理“十不准”主要内容包括:不准采购、贮存、加工、出售变质食品;不准向未经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订购成品、半成品及“三无”食品;不准组织学生集体购 | |
首页 ● 新闻 ● 体育 ● 娱乐 ● 游戏 ● 邮箱 ● 搜索 ● 短信 ● 聊天 ● 天气 ● 答疑 ● 导航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教育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2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