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司法建议帮企业清偿债务20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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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1月12日05:54 大众日报 | |
本报济南讯 “超出诉讼时效起诉会丧失胜诉权。就你厂的经营范围,产生的纠纷主要适用普通诉讼时效,建议你厂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的两年内,及时主张权利……”近日,济南市市中区法院民二庭的一纸司法建议书,帮助济南市南郊热电厂清偿债务200多万元。 9月底,南郊热电厂将拖欠供热费的3家单位分别告上了法庭。但法官注意到,这3起案 强烈的责任感促使市中法院民二庭的法官立即拿起笔来,为南郊热电厂发出了一份司法建议书,向他们讲解了诉讼时效及相关法律知识,告知他们可以通过起诉、书面提出要求等方式及时主张权利。 收到建议后,济南市南郊热电厂立即对陈年债权进行了梳理,并在有限时效之前对另外8个债权提起诉讼。本月初,在法官的主持下,这批案件大都已调解结案,该厂已收回供暖费50万元,另有150多万元的标的额也已达成还款协议。 活用司法建议,服务经济发展。今年以来,济南市中区法院已为辖区单位提出司法建议100余条,帮助企业盘活资金近3亿元,直接、间接为企事业单位挽回经济损失800余万元,实现了较好的司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