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办学校将成为吸收民工子女就读的主要途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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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8日03:35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上海12月17日电(记者龚瑜)上海计划将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在公办中小学中的就读比例,从目前的37%提高到50%以上,并探索以公办学校为主、社会力量办学为辅的运作格局。这是上海市政府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信息。 据介绍,目前上海已有12万多进城务工就业农民的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其余19万多就读于遍布全上海约420所的民工子弟学校。如何规范民工子弟学校管理,提高教育质量, 人口普查统计表明,在上海居住半年以上的外来常住人口已有380多万,其中农民工占了85%;到去年末,上海外来人口中约有32万为应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少年儿童,其中绝大多数是进城务工就业农民的子女。 《若干意见》提出,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必须坚持由流入地的区县政府管理为主和在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就学为主、属地管理和共同责任、鼓励与扶植、同等待遇等原则。 民工子弟就读的学校中,只有部分学校既经流出地有关部门同意,又在上海市教育部门备过案,很多没有合法“名分”。而根据《若干意见》,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将制订具体办法,把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纳入本地区义务教育范畴,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保障机制。市和区县、乡镇(街道)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分别承担职责,并同流出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共同做好工作。 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享有的权利也将得到明确,符合条件在沪就读的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在各类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均享有法律赋予的合法权益,在接受教育教学、参加团队组织、担任学生干部、评优奖励等方面与本市学生同等对待。民工子弟在沪就学,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本市义务教育阶段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费用,对家庭确有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采取分期付款或减免杂费、书簿费等办法。 据介绍,市、区县两级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将安排经费,对公办中小学招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入学予以鼓励和支持,对接受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为主的社会力量所办学校予以支持和扶植。 上海市教委基础教育处负责人称,将加强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学校的管理。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同时做好管理工作,不符合办学条件和要求的限期整改或取消其办学资格,以确保学校的安全、卫生和办学质量。 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表示,现有上海的民工子女学校今后将逐步纳入上海市正常的规范管理体制之中,兴办这类学校的目的是解决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九年义务教育问题,在办校者资格、校舍条件、教职员工、办学经费、招生原则等方面必须遵守相应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