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小区中小学配套率为零谁之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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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5日05:00 中国青年报 | |
刘效仁 合肥近年新建的111个小区,中小学配套率竟然为零。正在召开的合肥市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来自教育系统的13名市人大代表披露了这一事实,引起与会代表和当地传媒的强烈共鸣。(中国青年报1月12日报道) 而此类现象恐怕并非合肥市所独有。 据介绍,13位大人代表为准备这项议案,在会前进行了近一个月的实地调查。近年来该市新建住宅小区达400多个。代表们调查了其中124个住宅小区,仅有13个住宅小区配套建设了若干教育设施,其他111个住宅小区中,小学和普通中学的配套率均为零,幼儿园的配套率也只有42.86%。由于学校布局不合理,上学远、上学难成了令许多家长和孩子头痛的大问题。 之所以出现这一尴尬事实,与开发商的急功近利不无关系。因为建学校等公益性设施则往往利润有限,有的甚至会做赔本生意,所以,开发商即使在小区建设开发招标中胜出,一些人也不会按照城市的规划去做,宁可把商住楼做大做强,而把学校等公益设施挤到边边角角,甚至将规划中的学校有意遗忘,撇在了一边。于是,小区开发之初,十分诱人的学校、幼儿园等配套齐整的规划蓝图,最后都成了纸上谈兵,墙上画饼。业主们的失望和受骗感倒在其次,孩子们的入学就读就成了不能承受的生活之重。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人趋利是正当的选择。基于此,一味怪罪开发商似乎也不尽情理。我们的有关职能部门也难逃其咎。小区开发规划是政府职能部门做的,但这种规划却常常缺乏应有的权威,有的地方政府甚至为了取悦于开发商,有意无意地放松了对于规划落实力度的监督。新建小区中小学配套率为零,正说明政府职能部门监管不力,没能把小区的学校等公益性规划落实到位。 “开发商只建小区,不建配套中小学和幼儿园,要用法律来规范和制裁”,13名合肥市人大代表在议案中建议,应制定地方性法规,以法律形式强制开发商在建设新住宅小区时必须配套建设基础教育设施。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我以为缺乏的不是法规,而是对法规的尊重和执行。一旦规划下来就是铁板钉钉,谁也不能更改。政府职能部门的责任就是把眼睛睁得大大的,监督开发商把这种规划坚持到底,决不能半途而废,或者单方面更改规划。对有违规划的商业建设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正,而不是等小区建设都交付使用了,才发现学校没有配套,当“事后诸葛亮”。 报道中说,一位教育界专家指出,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基础教育设施严重缺乏的现象,在许多城市都普遍存在,有些地方的缺口比合肥市还要大。现有教育设施的总量远远不能满足基础教育需求的现状,不仅影响着教育事业的发展,还从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城市规模的良性扩展,影响了投资环境的优化。正因此,我们必须从小区建设伊始,从城市开发伊始,就应把教育事业作为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来通盘考虑,真正做到一道规划,一道实施,一道落实,而不是厚此薄彼,把学校、幼儿园等公益性设施当作可有可无的额外负担。地方人大在批准政府的城市建设规划时,一定要从严把好关,从源头把住关。政府职能部门必须义无返顾地坚持规划的刚性,摒弃随意性对于规划的影响,通过有效的行政监督,防止开发商在公益性建设中“偷工减料”。 除此之外,我以为,对于公益性配套设施建设亦要从市场规律出发,确保开发商应有的利润率。不能竭泽而渔,让开发商做赔本的生意。当然,如果开发商一意孤行,就应该依法进行监督,严肃追究责任。对开发商来说,规划就是规矩,就是准则,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决不能任意更改,否则,后果自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