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婚姻是否解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5日11:45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南京2月14日电(记者高璎璎、奚彬)武汉华中师范大学23岁的四年级男生陈某和武汉市一家公司24岁的女职员张某,2003年6月,没有征得学校的同意,便领取结婚证,在酒店举办了婚宴。 这是公开报道的为数极少的在校大学生结婚案例之一。按照婚姻法规定,男22岁以上、女20岁以上便可结婚。2001年,教育部明确规定,在校大学生是否能结婚由各个学校说了算,前提是学校的规定不得与国家的法律发生冲突。2003年10月实施的《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公民只要拿着户口簿和身份证就可以领取结婚证。这在事实上为大学生绕开学校直接登记结婚提供了可能,也使传统上不允许在校生结婚的高校陷入了更加尴尬的境地。校园婚姻解禁,呼吁之声不绝于耳。 但是,金陵女子学院党总支副书记黄菊香说,2003年起,高校录取新生已经取消了年龄和婚姻状况限制。虽然这不等于允许未婚的在校生结婚,但至少已经不排斥在校生中有已婚学生。尽管如此,从整体来看,大学生普遍还很年轻,他们对待感情还不一定很理智。从对大学生负责的角度出发,校园婚姻还是不应简单解禁。 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副所长杨韶刚教授认为,婚姻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即使未来高校对校园婚姻解禁,大学生在考虑该不该结婚时,也应该首先考虑自己是否做好了做丈夫、做妻子的准备,是否能真正承担起由此带来的一系列责任。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社会调查中心主任储兆瑞研究员指出,对在校大学生能否结婚问题,学校没有必要坚持禁止性规定,关键是要加强引导。大学生可以结婚,但不应提倡。一方面大学生自身的心理准备、经济能力不够,另一方面大学生结婚,会影响高校相对单纯、宁静的学习氛围。因此,除非有特殊情况,大学生最好不要在大学期间结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