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严惩高校“点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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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27日03:45 信息时报 | |
本报讯(记者薛冰实习生吴璇)昨日在招生会议上,高校“点招”现象成为高校关注的焦点。对此省教育厅厅长郑德涛在会上表示,今年广东省将严查高校“点招”现象。 追究“点招”领导责任 郑德涛在会上强调,近年来高校招生“点招”、“乱收费”现象有所抬头。一些高 对此,今年省教育厅将加强招生计划的管理力度,严禁利用招生计划营私舞弊。明确规定,各校在招生规模内,本科计划可预留本校本科计划总数的3%,专科计划可预留本校专科计划总数的1%。凡需调整招生计划的,必须按程序进行审批,经审批同意增加招生计划的,不得擅自改变使用范围,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 高校不得跨批录取 根据国家教育部的要求,各高等学校在招生时必须制订招生章程。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级差,对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应做出详细的规定和说明。高等学校应在5月1日前在本校网站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本校的招生章程。 今年根据普通类专业的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以语文、数学、外语、综合以及另一门选考科目五科合成的总分(标准分),划定普通类专业每一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第二批、第三批划定A、B两条录取控制分数线。 根据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以语文、数学、英语、综合(历史)四科的总分及考生的体育术科(艺术术科)成绩,按一定的比例,划定体育类、艺术类专业每一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和体育术科(艺术术科)的资格分,其中第二批、第三批划定A、B两条录取控制分数线和体育术科(艺术术科)的资格分。 为了保证录取场的工作秩序,高等学校必须在当批规定时间内完成录取任务,不得跨批录取。 高等学校对未经同意2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可视为其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各高等学校需在9月20日前将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名单通过互联网上报广东省招生办公室进行注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