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分配终于出现重大突破,本市一老院士获专利转让费250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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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02日14:02 新民晚报 | |
十年前分文未得如今一半归个人 上海科学院一位负责这项专利转让的副院长说,这项成果有巨大的社会效益和市场效益,这位院士为它耗费了十多年的心血,放弃了许多休息日,因此,50%的转让费是他应得的正当收益。我们应当转变观念,推进科技成果分配机制的创新,让科研人员的智力劳动与收入更加一致。 本报讯据新华社消息,一位77岁的上海的中国工程院院士新近转让了一项研究了十多年的新药专利。根据合同,500万元的转让费50%归他个人,首付90万元已经到手。 院士感动:数十年来最大收入 这位院士在上海科学院上海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工作。上海科学院和一家国内知名企业谈成了这项专利的转让合同,双方一致同意转让费50%归院士所有。院士用转让专利所得的这笔钱,在上海一个优雅的地段买了一套价值约140万元的三房一厅。他感动地说:“这是我投身科研数十年来获得的最大一笔收入。” 院士成就:造福前列腺肥大患者 1993年,面对前列腺肥大患者日益增多的现状,这位院士尝试用激素调控治疗前列腺疾病,经过反复试验,研究出了疗效满意的新成果。去年,这位院士将这项可开发成国家一类新药的成果申请了国家发明专利。它比传统药物疗效长、价格低、副作用小,停药后也不易复发。这一疾病目前主要依靠价格昂贵的进口药品。这位院士发明的专利有着巨大的社会效益和市场效益。 院士回顾:十年前成果分文未得 10年前,这位院士发明了一种抗早孕口服避孕药,目前每年使用者约2000万人,年产值高达3亿元。但他当时转让这一成果时个人分文未得,他说,“按照常规,国家投资的发明产权国有,研究人员个人不能拿钱。所以,这次转让专利,我个人能拿到50%的转让费,真是万万没想到。” (仇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