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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上课打电话可举报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4日12:03 云南日报

  云南日报网

  “不准上无备之课,不准擅自停课、缺课、上课迟到、早退、不批改学生作业。上课不准使用手机、传呼机或接听私人电话”,这是记者昨日从昆明市教育局党委实施的“云岭先锋”工程启动仪式上了解到的“云岭先锋党员育人岗”“教师十不准”之一不准,如有违反可监督举报。

  据参加启动仪式的昆一中原校长、党总支书记傅荣介绍,对于正在上课的教师来说,接听私人电话一是自己打断了自己的授课思路,二是影响了学生的连续思维,使师生间互相配合、默契的教学课堂情景被打断,三是接电话时间过长会影响教学任务,完不成课时规定内容,以一人之便而耽误数十学生的时间。

  昆明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处长穆仁早对记者说,实施“云岭先锋”工程是使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做到“五好五带头”,尤其是党员教师要做到:依法执教、严谨治学、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尊重家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等;教师要带头严格遵守昆明市“教师十不准”。

  为制定科学合理的党建目标考核和师德师风建设评价标准及考核办法,坚持党员自查,学校定期检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原则,特设立师德建设监督岗电话:3102385(市教育局纪检检察审计处);3168582(市教育局德育宣传处);3135506(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3160686(市政府教育督导室)。

  杨秀霞(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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