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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校园侵害 3月29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9日18:13 中国教育报

  为了学生的安全和健康成长,教育部、公安部、团中央、中国残联、全国少工委等五部委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将3月29日定为2004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主题是“预防校园侵害,提高青少年儿童自我保护能力”。

  近年来,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故不断发生。有关专家认为,通过教育和预防,80%的中小学生意外伤害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通知要求,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期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总结以往工作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分析当地校园侵害事件、案件的特点,围绕主题,确定教育日及全年的教育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校园侵害、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的教育活动。

  通知还强调,在日常工作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加强中小学安全保卫工作,完善各项内部安全防范制度,预防校园侵害事故的发生。各地教育、公安、共青团、残联等部门要发挥各自的优势,协同配合,加强宣传,共同做好“安全教育日”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在全年工作中,各级公安机关要把保护辖区内中小学校安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严厉打击侵犯校园和危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要指导和督促中小学校加强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各级残联组织要加强同中小学校、残疾学生及其家长的联系,及时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反映有关问题,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的身心健康。

  通知指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和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紧密结合今年“安全教育日”主题,继续在少年儿童中开展“中国少年儿童平安行动”,增强针对性、实用性。

  通知强调,在今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期间,每一所有条件的中小学校都要根据当地实际,努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活泼的活动,充分调动青少年儿童的积极性,使他们在参与的过程中,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知识、提高防范能力。

  另悉,3月29日,教育部、公安部、中国残联、团中央以及北京市等部门,将在北京市育才学校举办一场以“预防校园侵害,提高青少年儿童自我保护能力”为主题的安全教育活动。(记者李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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