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今做加减法—— 减法:好项目“直升”政府审批 加法:一门热线全天候“答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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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0日14:13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记者董纯蕾)科技成果想要享受“18条”(《上海市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首先得获准加入高新技术转化项目的“阵营”。今天起,一项科技成果“入营”最快只需二三天。 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今起执行“减法”和“加法”各一道:项目审批制度简化了,政策咨询时间全日制了,从而在科教兴市的公共服务平台上新辟了一条“快车道”。 减法:部分项目取消专家评审环节 以前,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常规认定审批程序为:准备材料——申报——专家评审——政府审批,平均耗时一个月,基本费用为2500元。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相关事宜,平均费用在10000元左右。这还不包括专利、基金、项目或证书的重复认定对时间、人力和财力的浪费。 即日起实施的“减法”允许六类成果转化项目直接进入政府审批阶段。据推断,能从“减法”中获益的项目大概可占全部申报项目的10%左右。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表示,根据国家重点扶持的要求,“减法”的执行范围还可能进一步扩大。 加法:增设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热线 53083333,对于科技成果持有人而言,这是一个需要牢记的号码,因为这是“一门式”服务的大门所在。 想要了解“18条”的政策内容、实施细则或项目认定转化的具体流程,都可直接拨打这条今起开通的热线。它将每周7天、每天24小时提供服务,其中每周一至五上午9时至下午5时半提供人工服务,语音信箱和自动传真系统则全天候在线。 可按简化程序认定的项目 (在2004年以后获得的成果) 1.已获国家863计划、973计划、科技攻关计划、国家自然科技基金、重大重点科技计划等资助的研究开发项目,并已通过评审或验收; 2.已取得软件产品认定证书或软件著作权证书的软件产品项目; 3.已取得新药证书(一、二、三类)或二期临床试验项目批文的新药项目以及取得新工艺、新方法等方面专利的药物项目; 4.已取得国家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基金和本市科技创新资金资助的项目; 5.已取得市科委立项的专利二次开发项目;6.自行研制开发并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成果转化项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