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为保留户籍怪招迭出:不要工资不要保险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31日15:08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虽然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但是用人单位既不用给毕业生发工资,也不用缴纳保险金,这样的怪事最近频频上演。记者昨天从省高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了解到,这是一些学生为了保留南京户籍想出的怪招。 黄远(化名)是南京某家企业的老总,最近接收了一名朋友推荐的“编外”人员,南京某高校的应届毕业生。据这位朋友讲,这名毕业生家在外地,毕业后想留在南京工作,但 南京联合律师事务所的顾律师认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签订这样的劳动协议,可以说是一种人情协议,事实上是将自己陷入被动局面。一旦签订就业协议,就是建立了法律承认的劳动关系,毕业生如果在协议期间发生意外,完全可以追究用人单位的责任。虽然一般来说,朋友、熟人介绍的毕业生不会“公事公办”,但是一旦追究,用人单位将会非常麻烦,所以用人单位还是应该提高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 省高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的蒋晨阳老师告诉记者,毕业生这样做表面上是保留了南京户籍,但从实际利益上来说,毕业生没有任何保障,同时也为有关部门统计毕业生就业提供了虚假数据。蒋老师建议未就业毕业生,可以将户口挂靠省高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或是人才市场,不仅同样可以保留南京户籍,还可以得到专门为未就业毕业生提供的一系列免费服务,诸如招聘专场、就业讲座等等,既不用用人单位承担风险,自己还能获益,更主动地就业。(王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