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少儿文化设施和场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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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8日14:45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北京4月7日电公共图书馆、文化馆都应设立专门的少儿阅览室,各级文化馆和文化中心都要开辟专门的少儿文化活动场所。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近日表示,对社会力量兴办少儿文化设施和场所,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在土地使用等方面比照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予以支持。 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指出,要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设施服务公示制度,对未成年人的服务方式、开放时间等内容进行公示,方便广大未成年人了解和使用。并尽可能考虑到中小学生的学习时间,调整服务时段,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为未成年人享受文化服务提供便利。规范在售票窗口接待、参观场所引导、图书音像材料提供以及讲解安排等方面的服务,为未成年人参观创造良好的环境。 文化部门要积极会同教育、电信等部门和网络服务提供商,选择一批条件成熟的学校,未成年人较多和少儿文化生活相对贫乏的社区和乡村,建设共享工程的基层网点,进一步扩大和完善共享工程的工作网络。充分利用共享工程的网络平台,组织开展各种对未成年人有吸引力的文化活动,开辟网络艺术课堂,鼓励文化工作志愿者利用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解答未成年人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把共享工程建设成为未成年人思想教育和文化艺术教育的重要网络文化阵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