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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高校毕业生进武汉就业实行准入登记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9日10:57 武汉晚报

  本报讯(记者 夏琼) 昨从市人事部门传来消息,今年,毕业生到武汉就业将实行就业登记制和准入制。市人事部门还将实行就业培训制度、免收部分毕业生档案保管费等新举措。

  实行就业准入制度

  对全市企事业单位接收引进的博士继续实行政府资助经费的政策;对用人单位接收
的硕士、本科学历毕业生不受限制;对符合条件的非武汉生源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继续先接收入户,后推荐就业;对武汉市企业接收的非武汉生源专科及以下学历毕业生,在择业期内,实行准入制;对武汉市单位接收武汉生源(含远城区生源)毕业生不受限制。

  建立就业登记制度

  对离校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武汉生源毕业生,可凭《毕业证书》或《就业报到证》,到市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和市、区政府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求职登记,为其免费提供就业信息服务。市区人才服务机构两年内应免收其档案保管费。

  增加就业服务点

  今年在华中科技大学人才分市场、武汉·中国光谷人才市场设立“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促进毕业生就业。

  建立就业培训制度

  政府各有关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为毕业生开办各种职业培训班,为毕业生就业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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