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颁发高校新增专业建设基本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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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0日02:37 信息时报 | |
九成学生满意专业才能评A 条件不符的专业不得招生 本报讯(记者薛冰)昨日,广东省教育厅向各高校下发了新的《广东省高等学校新增专业建设基本要求(试行)》,新《要求》将试行一段时间后在高校全面实行。记者了解到,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2003年广东高校新增本科专业195个。其中,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和暨南大学23个,其它省属高校172个,新增专业数量比去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教育厅要求,各校要确保新增专业按计划要求开设。新增专业都应组织检查和评估。不符合条件的专业将不得作为招生和培养专业。 在这份《广东省高等学校新增专业建设基本要求(试行)》中,记者看到,在专业设置背景及招生情况上,A类专业要求做到:普通本科必须100%完成招生计划,报到率达到98%以上。二级学院招生计划完成95%以上,按计划数报到率达93%以上。高职计划完成90%以上,按计划数报到率达八成以上。 在实习实训基地上,要求建设有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在师资队伍建设上,对主讲教师要求,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每门课至少有1名以上主讲教师,主讲教师高级职称教师比例达到60%以上(高职达到50%以上)(特殊专业除外);教授和副教授都承担主讲任务。 在教学满意率与较满意率上,学生对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的满意和较满意率达到90%以上。大学生体育合格率要达到95%;外语及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要比学校平均水平高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