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教时评:助学贷款竟也“嫌贫爱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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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11日11:4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晏扬 据报载,在广东省的一些高校,越穷的学生越难以从银行获得助学贷款,原因是银行担心他们将来还不起钱。 广州大学负责学生贷款的孙老师举了一个例子:该校一位特困生从小患有慢性病, 孙老师说,他现在只好劝贫困生在申请贷款时,“不要把家里写得太穷”。 众所周知,国家助学贷款是用来救助贫困生、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的。按道理说,越贫困的学生越需要助学贷款,而国家助学贷款应该优先发放给特困学生。而无情的现实却是,国家助学贷款竟然也“嫌贫爱富”,越贫困的学生反而越难以从银行申请到。国家助学贷款走到这一步,在某些方面似乎已经背离了这项政策的初衷,不能不令人深思。 诚然,向特困生发放助学贷款,银行的风险可能会更大一些。但是,国家助学贷款毕竟不同于商业贷款,它是一种政策性、救助性贷款,目的是为了保证教育公平、社会公平,让每一位公民获得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因此,国家助学贷款不能像商业贷款那样,单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风险最小化为目标,不能以贷款人的经济实力作为贷与不贷的依据,商业贷款可以“嫌贫爱富”,国家助学贷款却不能“嫌贫爱富”,这是助学贷款与商业贷款的原则性区别。 当然,单方面责备银行在发放助学贷款时“嫌贫爱富”,也是不公平的,因为银行要维护自身经济利益。 一方面是银行认为助学贷款的风险太大,另一方面是贫困生必须得到救助,矛盾的焦点就集中在助学贷款的风险由谁来承担这个问题上。如果按照目前助学贷款的发放模式,贷款风险完全由银行承担,那么银行从自身利益考虑,势必会逐渐减少贷款发放量,甚至停止向特困学生发放贷款。因此,要保证助学贷款真正成为救助贫困生的主渠道,就必须合理化解助学贷款的风险。 笔者认为,各级政府应该成为助学贷款风险的主要承担者。原因很简单,银行发放的是国家助学贷款,这种贷款的主体是国家与贫困生,而不是银行与贫困生,银行只是代为操作。帮助贫困生上大学、顺利完成学业,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政府理应在救助贫困生方面肩负起更多的责任,承担更多的贷款拖欠风险。 据我了解,在美国,如果学生违约没有归还贷款,或者由于死亡、疾病而无法还贷,州政府和联邦政府将向银行赔付95%的拖欠贷款,也就是说,美国商业银行发放的助学贷款,是由州政府负责担保的,而且由联邦政府“再担保”。 美国的做法值得效仿,我国各级政府也应该为助学贷款提供担保,一旦出现大学生失信欠贷行为,损失主要由政府来承担,而同时,追讨欠贷的工作也主要由政府来做。如此一来,商业银行发放助学贷款的后顾之忧就得以解除,自然就不会“嫌贫爱富”,这将更有利于国家助学贷款健康、可持续发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