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益”严重违规将被查处(后续报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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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0日08:46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本报讯 (实习记者潘家嘉)本报6月11日《一度被勒令停止办学现今讲座收费又未经审批一文化传播公司胆玩大了》一文刊出后,引起了有关部门的关注,江苏省教育厅、南京鼓楼区物价局和鼓楼区工商所已正式受理南京工业大学学生的投诉。有关领导表示,经过调查后,将对违规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前日,江苏省教育厅职社办的工作人员在查实了“轩益”确无办学许可证后表示, 从5月起,“轩益”一面“捧”着旧证经营,一面又告诉记者,营业执照正在办理变更手续,但事隔已近两个月,难道办理一个变更手续会如此的费事?鼓楼工商所的谢所长证实了“轩益”未在辖区内办理变更手续,这样的情况实属无证经营,是法律明令禁止的,工商所会对其进行处理。同时勒令“轩益”停止一切超出营业执照范围的业务。 南京市鼓楼区物价局物价检查所的袁主任了解到“轩益”在未备案的情况下私自制定收费标准后,表示将尽快对“轩益”的收费问题进行调查,如果情况属实,物价局将配合工商、教育部门对“轩益”进行查处。 记者在调查中又发现,轩益一再强调“四级零风险”组委会的成员为南京轩益文化、南京某高校和上海某大学,可事实上在与学员签订的讲座协议上,只有一个南京轩益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章,根本没有其他高校的公章。虽然“轩益”老总表示“轩益”和南京某高校成教院有办学合作协议,但记者始终没有看到相关材料,而从江苏省教育厅反馈给南工大学生的信息来看,“轩益”和该成教院实无关系。至于和上海某高校的合作更是无稽之谈,记者还了解到,“轩益”只是请了上海某高校一位老师授课,与该校并无合作协议。更为可笑的是,“四级零风险”的宣传单上竟然还写着“本讲座组委会成员单位为省教育主管部门评定的社会力量办学先进单位,是工商局、税务部门认可的社会力量办学信得过单位”,几个部门的领导在看过之后,都表示不存在这个说法。谢所长告诉记者,工商局、税务局根本不是社会力量办学的认证机构,怎么可能会有认可资格呢?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 《江南时报》 (2004年06月20日 第六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