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扶助试点实施 每年至少奖6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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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0日10:20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6月20日电据京华时报报道,6月19日,由《中国人口》栏目主办的“未成年人青春期教育与电视传媒”座谈会在京召开,国家人口计生委副主任潘贵玉在会上透露,《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的意见》近日已经国务院同意,并开始在四川、云南等试点地区实施。 根据该意见,农村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计划生育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以后每 据介绍,这次奖励扶助的对象需具备以下条件: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1973年至2001年期间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现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年满60周岁。符合上述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夫妻,按人年均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到亡故为止。已超过60周岁的,以该政策开始执行时的实际年龄为起点发放。 据潘主任介绍,这项政策是将消极惩罚改为积极奖励,是国家人口计生委转变工作职能的重点体现。(郭爱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