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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大本科教育实行导师制 每位导师20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5日10:45 新华网

  新华网南昌6月25日电(记者林艳兴)江西师范大学近日决定,从2003级学生开始,在完全学分制本科教育中实行导师制,以充分发挥教师在学生培养中的主导作用,建立新型师生关系,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

  江西师大本科生导师的资格认定与聘任将由学校各学院负责,其选聘工作一般在新生入学3个月后开始,第一个学期末全部完成。每位导师指导学生的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0人,指
导同一级学生原则上不超过10人。导师一经正式确定,除非分流、换专业等特殊情况一般不得更换。

  导师工作将纳入江西师大学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重点考核导师指导活动的数量和效果,重点考核所指导学生的就业情况、毕业设计(论文)、课程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实际业绩。江西师大还要求各学院采取有力措施积极鼓励博导、硕导等有较高学术声望的专家学者担任本科生的导师。(完)(责任编辑:刘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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