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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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8日12:21 新闻晚报 | |||
晚报讯上海市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昨天公布了200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社会体育和体育教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2004年普通高等艺术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办法》中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专科(高职)专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规定,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央音乐学院、北京电影学院、北京舞蹈学院、中国戏曲学院、天津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吉林艺术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戏剧学院、南京艺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景德镇陶瓷学院、武汉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西艺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四川音乐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安音乐学院等21所在上海安排招生计划的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招生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 其他院校艺术类专业以及社会体育专业、体育教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划定如下表,按照规定,自今年起,史论、编导专业不再单独划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