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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消协提醒:警惕四类招生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1日10:17 新华网

  新华网济南7月1日电(记者王志、赵仁伟)高考刚一结束,广场、社区内立刻上演各类争抢生源的招生“宣传战”。对于那些无缘公办学校的考生来说,选择就读民办学校也是一条不错的出路。近日,山东省消费者协会专门发出消费警示:大部分民办学校值得信赖,但也有个别民办学校为扩大生源,牟取利益,在招生过程中设下四大陷阱。

  夸大事实,“老鼠”成“大象”。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副主任牟刚说,一些民办
学校为把学生“骗”进来,采取夸大事实的手法,把一般的执教老师吹嘘成“经验丰富的教授”,将一般的教学设备和环境夸大为“拥有现代化的教学设施”,“环境优美、生活舒适”等,给学生和家长造成极大误导。

  编造虚假信息。个别民办学校为推出更具诱惑力的招生条件,甚至不惜编造虚假信息。如山东一民办职业学校自称教学设备精良,能使毕业学生成为“会微机、懂外语、能驾驶、具有参与国内市场竞争能力的复合型中高级人才”,但实际上学校既无图书馆,也无语音教室,更无教练场,课程安排与当初的承诺大相径庭,甚至有的专业因为实际招生人数过少,不得不合班、换专业。

  故意隐瞒获得文凭的条件。有的民办学校对学生取得文凭和就业作出不切实际的承诺,有的答应“无须参加入学考试就可获得国家承认学历”,而实际上成人高校或自修高校都必须参加国家组织的考试,取得学籍或单科合格证书才能毕业。那些故意隐瞒获得文凭条件的做法,很可能使学生上了学之后却拿不到文凭。

  巧立名目乱收费。由于民办学校是自负盈亏,多数以赢利为目的,因此有的民办学校为单纯追求经济利益,违规收取高额学费,甚至巧立名目乱收费,而且不出具发票或其他正式收据,一旦出了问题,再想把钱拿回来就难了。(完)(责任编辑:姚润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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