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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作文抄袭是否侵犯著作权?(3)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4日08:25 北京青年报

  (1)当学生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没有属于自己的财产时,应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责任。(2)当学生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拥有属于自己的财产时,应从其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的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3)如果学生的侵权行为发生时不满18周岁,但在诉讼时已满18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其自己承担民事责任;行为人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原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4)如果学生侵权时年满18
周岁,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由抚养人垫付;垫付有困难的,也可以判决或者调解延期支付。

  叶林:无论这些考生已成年或未成年,要求这些高考考生承担赔偿责任,都不很恰当。首先抄袭的作文仅是在极小范围内发生的,这与抄袭者在报刊上公开发表文章有重大不同,不仅抄袭者没有获得金钱利益,被抄袭者也没有受到经济利益的损失。

  议题四:如何看待中小学生作文的抄袭行为?是否应该上升为法律禁止行为?

  主持人:中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他们今天的行为和对行为的看法可能会影响他们的一生,我们如何来看待中小学生的抄袭行为,是否有必要在法律上给予专门的禁止?

  李顺德:抄袭行为,无论行为主体是谁,都是属于法律禁止行为,法律已经有明确的规定。因此谈不上什么“中小学生作文的抄袭行为是否应该上升为法律禁止行为”的问题,也没有必要专门为中小学生作文的抄袭行为制定法律规范。

  王宗玉:中小学生的作文抄袭行为是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它和其他的主体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侵权的主体是中小学生,人们对他们相对宽容而已。这一点我们应该明确。对于中小学生作文的抄袭行为,法律当然要禁止。《著作权法》对此已经作了明确的规定。著作权法对于侵权的规定是适用于所有侵权主体的,不管是谁,只要侵权,都要承担侵权责任。中小学生也不例外。

  孟宪友:中小学生正处于成长发育的阶段,通过教育就很容易使其改正。现代社会立法趋向于人性化,法律亦应体现对中小学生的社会关爱,抄袭他人作品就是个学风问题,不宜让法律调整。

  李茜:对于抄袭、剽窃行为,现行法律并没有明确将其作为一种法律禁止行为,我认为,学生在考试中抄袭他人作品,在主观上也是为了学习他人写作长处,从而提高写作水平。从使用目的来看,记忆、背诵范文确实能在短时间内对学生起到启迪的作用,所以对中小学生抄袭行为本身不可苛责,我认为此行为是善意的,不妨理解为借鉴。

  由于目前教学环境的局限,应试教育还会在一定期间内存在,这种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的学习方法也存在合理性。但我们不提倡使用这种方法进行学习,也不应该由教育工作者提倡使用这种方法提高成绩,因为死记硬背、生搬硬套势必打击青少年创造新事物的积极性,禁锢他们的思维空间。因此对于中小学生,将这种行为上升为法律禁止的行为,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故而对此立法没有必要。

  议题五:本案引发的社会思考?

  主持人:很长时间以来,我们都在讨论应试教育和素质教育的优缺点,探讨教育的改革方向。本案是否引发了我们对教育体制改革更深一层的思考?

  王宗玉:我们的教育除了传授知识以外,还要培养学生的道德、做人、处世等基本素质,古人说的师者,传道、授业、解惑,是有道理的。抄袭或剽窃行为显然是不道德的,是应该受到反对和谴责的行为。

  作文本身应该是学生自己创造的结果,而不应是抄袭、剽窃的结果。当然我们并不是说作文不能引用别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应适当并注明出处。当然,中小学生由于年龄、阅历的原因,再加上我们目前在考试之前,老师往往提供范文让大家背诵,可能产生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老师提供范文并不是为了让学生抄袭的,作文不能成为默写。

  中小学生应该意识到抄袭或剽窃是侵犯他人的著作权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现在学校都开法律常识课,法律常识课应该对此专门给学生讲清楚。老师在提供范文时也应该给学生讲清楚。社会各界也应广泛宣传,不能抄袭或剽窃,使保护著作权、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的观念深入人心。

  李顺德:道德品质问题是一个更为突出的问题。我认为,抄袭行为的主要成因不是法律意识不强,而是道德品质问题。否则,就无法解释,在我国没有著作权法以前的抄袭现象并不比现在严重的客观事实。

  另一个相关的、更值得引起关注的现象就是学术上的抄袭行为,其危害性远远甚于中小学生作文的抄袭。学术上的抄袭行为是学术腐败的一种表现,其行为人不仅有大学生、研究生,还有研究员、教授等,难道这些人也不知道抄袭行为是违法的吗?显然不是。有些论文、著作的抄袭行为被揭露出来以后,抄袭者的单位不仅不认真批评、教育抄袭者,反而千方百计为其辩护、开脱,以为这是在维护单位的声誉,这种做法实际上助长了这股腐败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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