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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生作文抄袭是否侵犯著作权?(4)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4日08:25 北京青年报

  李虹:近年来,抄袭现象呈“低龄化”趋势,学生抄袭事件屡有发生,这不能不引起社会、教育界的警觉。青少年正处于知识的学习、掌握阶段,也是人生观确立阶段,教师在传授文化知识的同时,要向学生灌输道德、法律知识,模仿、借鉴、合理引用、抄袭的界限何在,如何把握,作文与做人的关系,这些道理应渗透到文化课当中,使青少年健康成长,知识与品德兼备。

  孟宪友:本案虽属个案,但反映了普遍的问题;1.学校对中小学生的教学方法过于急功近利,缺少对学生思考能力的引导;2.法制教育相对薄弱,特别是知识产
权法律知识的普及教育,不知“窃书也是偷”;3.社会对知识产权和智力成果的尊重尚需提高。要克服这些问题不仅是学校的工作,还需社会整体意识的提高。

  叶林:我们曾经奉行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教育方针并没有实际兑现,抄袭行为背离了我们奉行已久的教育方针,是不是因为我们的教育者忽视了在校学生的德育教育,从而使学生没有意识到抄袭是违法的,也是违反道德规范的。如果我们指责抄袭别人文章的考生,倒不如反思教育体系和教育者本身存在的问题。正像散文家韩小蕙说的那样,老师应有责任跟学生讲清楚,什么是抄袭,什么是模仿,什么是创造。我们应该承认,未成年人的社会判断和识别能力是弱于成年人的,特别是弱于那些有生活经验、阅历的成年人的,无法指望这些学生能够自觉、自知地进行自我约束。当然,可能存在这样的情况,老师讲清楚了抄袭、模仿和创作的界限,但考生没有清晰地把握,甚至可能存在侥幸心理,因为作文成绩满分确实是罕见的。如果是后种情况,就说明这些学生是在明知故犯,就更说明学生的德育教育存在更大问题。

  李茜:第一,教学体制和教学方法需要改革。目前在我国绝大多数的中小学中,仍然是采用灌输式、填鸭式的教学方法,目前鼓励或倡导“拿来”主义,不但会使青少年产生依赖性,无助于他们更好地学习知识,相反会抑制了学生创新能力的开发与提高,所以教育工作者要从激发学生创造性的角度入手,才会扭转这种“天下文章一大抄”的风气。

  第二,应该将保护知识产权的内容列入中小学生的行为规章中,或者写入他们的教材中,使他们从小养成尊重他人智力劳动成果的良好习惯。

  第三,应在类似作文比赛的比赛规则中明确规定,凡抄袭或剽窃他人作品者,一律取消其参赛资格,并可予以相应处罚。作文比赛的目的在于选才,那些只知抄的人并不能通过比赛反映出实际写作水平,即使一时蒙混过关,也不可能成为真正的写作高手,如果不改变现有的比赛规则,则办再多的比赛也起不到任何作用。

  王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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