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民办学校换证开始 经审查不达标者将被撤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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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3日02:31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许静) 冠名“河北”的民办学校,必须在8月15日前由各市教育局负责报省教育厅重新复核。民办学校擅自或教育部门越权批准冠名“河北”的,省教育厅将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记者近日了解到,“核名”行动是我省民办学校换发新办学许可证工作的一部分。 据悉,教育部统一制定的新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将于9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启用。原 我省民办学校申请换证的截止时间为8月15日。全省民办学校审核检查将于8月16日至10月15日进行,经检查不符合规定的民办学校将被要求限期整改。经整改到明年4月1日仍未达到要求的民办学校将被依法撤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