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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小学教育收费"一费制"明年不再搞"一刀切"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15日15:51 新华网

  “一费制”准备不再搞“一刀切”!昨天,广东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向部分省人大代表汇报2004年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时透露,“一费制”的调整方案已报省政府,待批准后拟从明年春季开学起实施。

  中小学教育收费从2002年开始实施“一费制”,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亟待完善。在十届人大一次和二次会议中,均有不少代表提交了反映“一费制”相关问题的建议。
有关部门特将代表关于“一费制”的建议作为2004年度重点建议进行研究办理。有关部门就代表集中反映的“一费制”问题开展过调研,认为“一费制”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一费制”标准偏低;如未考虑计算机教育、英语教育等问题,课本资料费标准参考黑白版教材价格制订,与目前学校使用的彩色版价格差异较大,未考虑课本资料量增价升因素等等;二是“一费制”实行了“一刀切”,分类指导不够明确具体。

  徐福源等代表曾提出,政府部门制定“一费制”政策应当深入调查研究、对有条件提供高质量教学的学校,适当提高收费标准,将“一费制”收费标准的审批权下放至地市一级政府等意见和建议,有关部门称,这一建议,与职能部门的思路基本一致。

  据介绍,目前,省教育厅会同物价局、财政厅已制定了《关于调整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报请省政府批准。拟从2005年春季开学起,实施新的义务教育阶段收费管理政策,在赋予广州、深圳义务教育收费标准审批权的基础上,进一步将该审批权赋予经济特区和珠三角地区部分地级市,分别是:珠海、汕头、佛山、江门、中山和东莞,并赋权其他地级市以省原规定的最高限价为基准价,按上下浮动20%制定具体收费标准。

  省教育厅表示,《通知》如果获省政府批准出台,将改变现行的“省定项目和最高限价,县定具体收费标准”的管理体制,变为“省定收费项目、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市定具体收费标准”。据悉,今年下半年,省物价局还将开展教育收费重点检查,着重检查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和教育收费公示的落实情况。(记者/曾璇、黄丽娜)(责任编辑:周庚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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