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北京保护"法规"引争议 保护条例可能暂不表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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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28日09:2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7月28日电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昨天上午,接受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二次审议的《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由于常委会委员对其争议较大可能暂不表决。 据悉,今天下午的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将研究决定,是否提请该法规(草案修改稿)在明天下午的全体会议上进行表决。 昨天,共有6位委员就此草案修改稿发表了各自的意见。 首先建议不对本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表决的是张文啟委员。他认为,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不仅仅是简单地对文物、古建和局部街区的保护,而是涉及一个城市的地理环境、古树名木、传统地名等整体性、综合性的保护,因此,科学、准确地界定保护范围非常重要。时值北京正在进行城市规划的修编工作,它必然涉及对古都风貌的保护。为此,张委员建议常委会建立专门的班子,集中各方智慧,形成一个可操作性强、具有前瞻性的法规。 据了解,一般的法规在立法时大多经过二审后经修改表决通过,但也有些法规因委员们争议较大,而需进入第三次审议程序,个别法规的制定出台甚至经过四次审议才得以通过。(姜新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