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中国将进一步扩大药品进口口岸范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1日15:01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8月1日电据CCTV.com消息,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从8月1号起,我国将进一步扩大药品进口口岸范围,国务院批准的18个拥有药品进口权的城市所辖的所有口岸均可进口药品。 这些城市分别是:北京、天津、上海、大连、青岛、成都、武汉、重庆、厦门、南京、杭州、宁波、福州、广州、深圳、珠海、海口和西安。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教育新闻 > 正文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