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子弟入学享受同城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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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8日07:55 浙江在线 | |
省教育厅昨日下达通知,《浙江省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和学前儿童入园管理办法》9月1日起正式试行。同时试行的还有学生学籍电子管理系统,从新学期开始,学生学籍将纳入网络管理,主号采用学生身份证号码,副号实行全省统一编号,有了这双学籍管理“千里眼”,孩子有没有读过书、有没有失学辍学,网上一查便知。昨天,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基教处(科)长参加了学籍管理新办法培训班,并就学籍电子管理系统进行了操作培训。 新办法中“处分”一章改动很大。将取消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明确规定学校不准开除学生;同时,“处分”一章还增加了一条规定:对于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学校不得取消其学籍。新办法规定,学期总评成绩不及格的学科,补考可以多次;高中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对高中证书会考成绩不满意的,可参加重考,以最好成绩记入档案;单科成绩特别优秀的学生,申请获批,可以单科免修或提前参加普通高中证书会考。在义务教育阶段,如果学生确因学习特别困难,新办法允许其向学校申请留级。 老办法规定严格规定中小学生转学,而新办法取消了许多限制,只提出“毕业班学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对于流动人口入学,新办法特别添加了一个配套文件,即“流动人口学籍管理办法”,强调流动人口入学享受同城待遇。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通讯员 朱根华 本报记者 任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