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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教育“一费制”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2日12:13 南京报业网

  【今日商报报道】 (记者 舒 波 通讯员沈交)记者日前获悉,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经召开听证会并报省政府同意,江苏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办法日前正式出台。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通知,要求从2004年秋季新学年开始,在全省政府举办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南京市教育局有关人士日前向记者表示,南京市教育系统将按省里有关文件执行。通知规定,“一费制”收费内容包括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杂费原则上维持2003年标准;开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程的学校,可收取信息技术教育费
,小学三年级至六年级每生每学期2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30元。课本费根据教育部颁布的课程标准和省教育厅核定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必备用书,依据省物价、新闻出版部门核准的价格按实计收。作业本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价格。通知要求,学校为学生提供学习和生活必须的服务,可适当收取服务(代办)费用。具体项目为:住宿、学生体检、社会实践活动、代办校服(农村中小学不作要求)和学生蒸饭、代伙。收费标准由各市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制定。

  (编辑 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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