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推中小学教师规范 “尊重学生人格”首次出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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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0日11:06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9月10日电东方早报报道,今天,上海的老师们在迎来第20个教师节的同时,也迎来了首部《上海市中小学教师守则(试行)》。这是上海首份专门针对教师的行政规范。 其中,“尊重学生人格”的要求首次出现在了新的守则中特别引人注意,上海市教委要求教师有责任保护学生的人格权在内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此外,“教学要遵循教育规律”的提法也被两次着重提及。 对于新出台的教师守则,一直关注守则制定的上海市教科院专家表示了相当的认同,尤其是将尊重学生人格写入守则的意义。 专家表示,20年来,虽然体罚以及侮辱学生等行为从中央到地方都已被严格禁止。但是,随着教改理念在上海的推进,此前已经有许多上海学者向政府建言,诸如教师指责孩子以及在学业上重压学生等也是有违教师职业宗旨的。因此,此次上海市教委推出守则深入改革了既有的教育体制。(俞立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