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修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评估验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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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4日13:54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日前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评估验收内容进行了一定的调整,今后,城市教育费附加的使用到位情况也将接受考察。同时,新补充教师的年限界定统一从2001学年起计算。最近,根据教育部修改的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评估验收情况的相关标准,我省结合实际,对原云南省教委制定的《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评估 同时有所调整的两个项目分别是“17周岁人口中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和“新补充教师的年限界定”。据了解,在1996年制订的相关标准中,17周岁人口中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的指标要求是市(区)达到95%以上、县90%左右即可得到该项的分数。但根据这次做出的调整,今后,“17周岁人口中初级中等教育完成率”降低到80%以上,达到80%以上即可得到该项评估内容的得分。而新补充教师原来国家和省定的验收指标是小学1990年、初中1993年以来补充的教师,但这次教育部在修改登记表时把年限统一为2001年起补充的教师,因此,我省的评估验收内容对新补充教师的年限要求也改为小学、初中都从2001学年起计算,在此之前补充的新教师不再列入新补充教师学历合格率的考核范围。 宋 蕾(滇池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