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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实施新校务公开制度 学校创收对外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01:33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汤南) 昨天,记者从广州市教育部门了解到,经过征求意见,新修改的《广州市教育系统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即将实施。

  据了解,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有: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规划及实施方案、重大问题的决策;教师干部聘用、职称评定、晋级晋职、评先评优事宜;学校事业费预决算、财务收支情况,借读费、捐资助学金收支情况,会议费、招待费、福利费、公费出国(境)经费来
源及支出情况,学校创收的情况;大宗物资采购事宜和学校基建招投标、大型维修项目情况;教育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招生考试事宜;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情况;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保送生、特长生、奖学金、困难生减免学杂费等有关事宜;涉及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奖惩、分配方案和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待遇的事项。

  市教育部门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含民办)和教育机构每年应召开不少于一次的教代会,将学校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重大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和财务报告,涉及广大教职工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和奖惩办法、干部评议等重大的校务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和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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