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海城豆奶案律师的政法大学研究生状告母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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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13:58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记者 孙慧丽) 海城豆奶中毒案终审判决已过半年,由其衍生的一系列案件也屡见报端。今天,曾在海城豆奶案中担任刑事辩护律师的伍和家以著作发表权纠纷将中国政法大学推上被告席。上午9时,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现场 伍和家曾是海城豆奶案中鞍山宝润乳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郝国栋的刑辩律师,郝国栋的女儿和儿子今天从辽宁赶来旁听此案。坐在被告席上的是中国政法大学老师刘卫,也是伍和家研究生班的班主任。 中国政法大学的代理人在法庭上答辩称,原、被告之间不存在出版合同关系,这次出版活动完全是同学自行发起,自筹经费,自我受益的行为,政法大学也没有剥夺原告作品的发表权,本案诉讼主体上存在错误,实体上也存在错误。 这位代理人说,收款收据不是继续教育学院发的,向班级交款不能代表政法大学作出承诺。而伍和家认为,班主任所作的是政法大学的职务行为,所出的书也是来自政法大学的法学报告。所以被告的答辩理由是完全不能成立的。 9时40分,法官宋鱼水宣布,由于双方对程序分歧很大,合议庭后天上午宣布合议结果。 案情回放 原告伍和家是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法学研究生。他在起诉书中称,今年2月,按照中国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下发通知的要求,他交纳了论文出版费,并提交论文《海城豆奶案留下的法律思考》。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领导认为出版这篇文章风险太大,要求在书中删除此文,中国政法大学于是要他另送一篇论文或者再写一篇与海城豆奶无关的论文。对此,他断然拒绝。 起诉书中还称,中国政法大学为免除自身违约责任,便将伍和家缩写的《海城豆奶案留下的法律思考》公开发表在中国政法大学网络学堂www.cupi-wlxt.com。伍和家于是将中国政法大学告上法庭,要求其继续履行出版合同,承担证据保全费1000元并承担诉讼费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