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解释“考研品德规定”:从来就有并非新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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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5日09:53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0月15日电新京报报道,昨天,教育部有关人士指出,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这一规定不是今年出台的新要求,而是对多年来一贯规定的重申。此前,有媒体报道,200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在思想品德方面出台了新规定。(郭少峰) 文件摘录: 《2005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第八项明确规定,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