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教育厅长自揭家丑 怒斥六大教育乱收费现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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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15:57 新华网 | |
新华网海口10月19日电(姚莉莉、范彩云)“我省目前的教育收费情况总体说比较规范,但仍有一些学校不同程度地存在乱收费现象。”18日上午,海南省教育厅厅长黄国泰面对国家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督查组成员,毫无保留地自揭家丑,怒斥教育乱收费顽症。 据黄国泰介绍,海南省当前教育乱收费有六种形式: --个别学校隐蔽收取与学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按照规定,小学和初中入学新生属义务教育阶段,应坚持就近入学,确需借读的须经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除按规定收取“一费制”的费用外,可按规定的标准收取借读费,但个别学校却借机收取“赞助费”。 --个别市县和学校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如农场统筹费、体育基金,甚至还有防盗网费等。 --个别学校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扩大收取信息技术教育费、学杂费、住宿费、电费等,或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财产押金、班务费、军训费、试卷费、资料费等。 --有些学校多收费少开票。 --部分学校把小学6年、初高中各3年的借读费和择校费一次性收取。 --一些学校违反规定向学生收取校服费、保险费等。 一些地方、部门和学校以教育经费紧张为由,认为“取之于学生,用之于学生”就是合理,只要不装进自己的腰包就不算违法,于是擅立名目向学生收费。黄国泰对此认为,这是因为这些地方、部门和学校没有把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提高到减轻群众负担的高度来认识,没有考虑到把负担转嫁给学生家长、侵害学生家长的利益,违反了国家的政策规定。 据黄国泰介绍,有些市县教育、物价、监察、财政部门对学校乱收费执法检查还不够严格,使一些乱收费现象没得到及时发现,或虽发现问题却不能及时采取措施依法处理。这使个别学校抱着不被发现或不被处理的侥幸心理,对学生乱收费。(完)(责任编辑:王娇妮) /图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