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两名博士生剽窃他人成果被勒令退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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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1日10:19 新华网 | |
新华网成都10月21日电:最近,四川大学两名博士生因抄袭他人论文、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受到退学处分,其中一名博士生的导师因未能履行好应有的职责,被学校通报批评。为此,四川大学作出规定:研究生导师要真正起到对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的指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履行此职责者,不能上岗。 据四川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蔡崇榜介绍,这两名博士生分别是该校经济学院2003级 同时,作为沈杰的指导教师、四川大学宗教学专业博士生导师李刚教授,在这一严重违反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的事件中,未履行好导师应有的职责,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决定对李刚教授进行通报批评。 蔡崇榜说,四川大学研究生院为此发出了《关于深入开展端正学术风气、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端正学术风气、加强学术道德建设。并作出规定:研究生导师要真正起到对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的指导和把关作用,并切实履行相应职责,不能履行相应职责者,不能上岗。研究生的学位(毕业)论文或发表的学术成果,一经发现有剽窃他人成果和抄袭他人学术论文者,除给予研究生本人学籍处分和取消学位外,还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刘大江、薛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