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法》建议稿出炉 枪手作弊等将负责任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5日05:5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核心提示一:只包括由国家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类考试,例如高考、研究生入学考试等等;不包括其他部门和其他社会机构组织考试,如司法考试、托福、雅思等。 核心提示二:对考试中存在的舞弊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对“枪手”代考、利用寻呼机和手机作弊等行为的法律责任都做了明确规定。 本报讯(实习记者 杨在文)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规范考试行为,我国将专门为考试立法。据介绍,《国家教育考试法》的建议稿已经形成,该建议稿由教育部有关部门牵头起草,参与起草的还包括西南政法大学和重庆市高教招生自学考试委员会有关专家。目前,建议稿已经过六次反复修改,近期将呈递国务院法制办。 据了解,这部《国家教育考试法》规范的范围只包括由国家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类考试,例如高考、研究生入学考试、大学英语等级考试以及成人自考等等。其他部门和其他社会机构组织考试,如司法考试、会计师资格考试、托福、雅思等不包括在内。 并且,该建议稿对目前考试中存在的舞弊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对“枪手”代考、利用寻呼机和手机作弊、考生与监考人员互相勾结串通作弊、出题和组织人员泄密行为的法律责任都做了明确规定。此外,对人们普遍关注的各省市高考分数线不一致的问题,建议稿也有所涉及。“是承认区域差异,还是协调统一?”由于对这一问题还存在争议,专家接受采访时没有透露具体的条款。 北京大学法学院姜明安教授说,考试在中国历来备受重视,但我国的考试制度至今依然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制,往往是由其他法律和学校纪律来调整,制定《考试法》的确很有必要。不过,现在对于是制定统一的考试法,还是对国家教育考试、职业资格考试、社会考试分开立法还有争议。如果分开立法,就会出现多个考试法。而制定统一的考试法将是一项浩大的工程,需要国务院协调各个部门和组织参与。“这并非易事。” 另悉,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法也在紧锣密鼓的起草制订当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