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学生将与杭城孩子同等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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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3日08:17 浙江在线 | |
早报讯6周岁至16周岁非杭州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从今往后在杭城读书将有法可依了。昨天记者从杭州市教育局了解到,杭城第一部关于非杭州户籍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的管理办法——《关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就学的暂行管理办法(试行)》已于近日出台公布。 据了解,杭城教育部门将把外来务工人员就学问题纳入本地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保 另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转学一般以学年为期限。但根据外来务工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对其子女转学可实行灵活管理原则。根据规定,凡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且其父母或监护人在杭州已取得暂住证并暂住一年以上,同时又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并由劳动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的,可以申请就学。 另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流出地政府外出务工证明;2、家庭户籍原本和监护人身份证;3、在杭的有效暂住证和房产证(房屋租赁证明);4、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并由劳动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或监护人的工商执照;5、适龄儿童的计划免疫接种卡。持以上材料到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学校联系,如遇居住地附近学校接受有困难,可到居住地的区、县(市)教育局登记,由居住地的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解决,不得择校。 办法规定,凡具有市区小学学籍号的小学毕业生可直接升入市区相应初中就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安排:1、监护人对杭州的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2、监护人在当地居住并连续工作两年以上的;3、独生子女。 另外,杭城公办学校在学额许可的条件下,将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就读。来源:今日早报 作者:通讯员 杭教 本报记者 任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