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积极推进中小学校长聘任制 离任要审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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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8日07:54 新华网 | ||||||||
新华网江西频道11月8日电(记者张敏) 记者从江西省教育厅基教处了解,江西省将积极推进中小学校长聘任制,并对中小学校长实行年度和离任审计制度,以促进基础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建立符合中小学特点的人事管理体制。 根据要求,江西省将逐步引入竞争机制,采取在本系统或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平等竞争、严格考核、择优聘任的办法选拔任用中小学校长。校长每届任期原则上为四年,可
江西省教育厅基教处介绍,教育主管部门还将制订科学的校长考评体系和考评方式,并与上任前的校长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对被任用的校长实行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这些中小学校长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具有中级(含)以上教师职务任职经历;一般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以上且具有一定的教育管理经验,并且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思政素质、创新精神、较强的专业精神、组织管理水平和廉洁自律的能力。(完)(江西频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