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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6类优抚对象可获教育新优待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9日10:35 人民网

  人民网太原11月9日电记者鲍丹报道:近日,山西省出台新的《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规定退役士兵、残疾军人、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和现役军人子女可获教育新优待。

  具体享受优待内容有:退役士兵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研究生的,优先予以复试或录取;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参加高考录取增加10分投档,
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士兵可在考试成绩上增加20分投档;烈士子女在公办学校学习期间免交学费、杂费,并酌情给予生活补助,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时降20分录取。报考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的,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降分幅度不得超过20分;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招生时降10分录取,残疾军人在校学习期间,免交一切学杂费。

  此外,暂行办法还对优待对象子女入托、入校作出优待规定。各类优抚对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国家设立的名类奖学金,优先享受学校提供的困难补助和社会捐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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