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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幼儿教育坚持公办与民办并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02:05 大江网-江西日报

  大江网讯[江西日报] 记者黄继妍报道:11月10日,记者在全省幼儿教育工作会上获悉:我省幼儿教育将坚持公办与民办并举的方针,公办幼儿园转制必须经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和公民个人举办幼儿园。

  按照我省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目标,到2007年,全省每个设区市都要有省级示范园和省级农村示范园,每个县要有市级示范园和市级农村示范园;全省学前三年儿童受教
育率要达到55%,学前一年儿童受教育率要达到80%。

  为规范幼儿园教育,省教育厅要求,不能将政府举办的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出售、变相出售或租赁给私人经营,已出售或租赁而尚未收回的必须限期收回。公办幼儿园必须经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薄弱幼儿园和新建幼儿园,在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幼儿教师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可以按民办幼儿园运行机制进行改革试验。此外,我省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和公民个人举办幼儿园。会上,副省长赵智勇向刚刚评选出的全省幼儿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颁奖。

  (大江网-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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