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长:消除校园安全隐患要列时间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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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1日06:58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北京11月11日消息教育部部长周济在昨天举行的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透露,教育部正在加快研究起草《学校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程》,同时表示,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必须是校内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凡因学校管理不善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以儆效尤。 校长、园长是安全第一责任人 据法制晚报周济部长说,近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地方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接连发生多起危及学生生命安全的恶性案件和意外事故,造成了难以挽回的损失。“校园安全工作必须实行学校一把手负责制,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必须是校内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要确定一名副校长、副园长具体负责安全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后要强化责任追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发生在校园的各种安全事故的性质、类别、伤亡程度、责任大小,制定具体的责任追究的程序和办法。 围墙、门窗要全面安检 周济表示,各地要认真组织好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首先每所学校和幼儿园要自查,对学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围墙、门窗、防护设施、消防设施、交通工具等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厨房设备、餐具和食品、水源及其设备必须符合卫生标准,达到规范要求;报警求助、应急处理设备、安全通道必须齐全,并确保安全有效。 学校要对每一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注册,逐级上报,并尽力解决。当地政府要组织各有关部门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复查复核。该抢修的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抢修,该停止使用的要坚决果断地停止使用,要制定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的时间表,限期完成。任何学校安全事故发生后,都不得以任何借口隐瞒不报或误报、漏报。 寄宿制学校夜巡要严格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检查每一所学校的门卫、值班、巡逻等方面的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要根据寄宿制学校大量增加的实际情况,加强管理和指导,防止针对寄宿学生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要实行严格的夜间值班和巡查制度。来源:法制晚报责编:肖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