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十禁令封杀应试教育 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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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8日13:07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昨日,湖南省教育厅向全省各县市区下发《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十条禁令》。禁令表示,对于中小学普遍存在的应试教育倾向,将予以严肃处理。 以前,省教育厅和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针对中小学应试教育盛行之风,相继出台过不少政策文件遏制应试教育,大力提倡素质教育。但因为零星分散于各类文件通知中,难以打破应试教育的顽固堡垒。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说,目前,我省中小学的应试教育呈现出屡 记者就“十条禁令”的出台,采访了市内一些中小学生和家长,大家均表示十分赞同。正在某重点中学读初二的陈青说:“这是真的吗?太好了。今后,书包可以轻点啦!”孩子正在读高一的王丽家长说:“这的确是条令人鼓舞的好消息,希望有关教育部门落实到位,不让好政策流于形式。” 十条禁令主要内容 湖南省教育厅昨日下发的《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十条禁令》主要内容是: 一、严禁义务教育阶段组织升学考试;严禁擅自组织单独的高中招生考试;严禁使用非正当手段招揽生源(高中招生坚持招生考试与初中毕业会考“两考合一”),以严格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 二、严禁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班。学校要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备科任教师,保障学生受教育的权利。 三、严禁随意增减课程及课时,严禁随意提前结束新课,严禁以任何理由和任何方式组织学生在节假日成建制补课。 四、严禁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组织竞赛。 五、严禁市(州)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除高中毕业会考之外的统一考试,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排名并以考试排名奖罚教师和学生。小学生和进入课改的初中生,学生学业成绩评定一律实行等级制。 六、严禁在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之外编写、统一组织学生购买习题集、练习册、复习资料等。严禁以营利为目的,推销或变相推销相关资料、书籍和商品等。 七、严禁在职教师对本校及现任教学段的学生实行有偿家教、家养或有偿补课。 八、严禁全日制中小学举办复读班,招收复读生。严禁全日制中小学教师到文化补习学校兼课。 九、严禁层层下达升学指标,并以指标完成情况评价和奖罚学校、校长、教师、学生。 十、严禁向中小学生乱收费。全面贯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和高中择校生的“三限”政策,严禁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或学校在职教职工为有关机构代办保险等业务。 禁令文件中还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所有中小学对照上述规定,结合学习中央有关规定,在近期组织自查自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规范办学行为,对整改不力或继续坚持错误不改的,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作者:卿永锋 李让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