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落实学生的主体地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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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3日10:09 贵州日报 | |
在教学过程中,学生既是客体又是主体,文化知识要内化为学生自身的智力才能,要通过学生自己的独立思考和实践活动,才能得以实现。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点。《语文课程标准》“教学建议”第一条明确指出:“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语文教学应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的意识和习惯,为学生创设良好的自主学习环境。”因此,课堂教学要以学生为主体,要一切为了学生。以人为本的教学原则是课堂教学的中心环节。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培养学生学习语文的兴趣,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 转变教学中心。传统的教学方式实质是以教师为中心,只管教师如何教,不管学生怎样学。要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就是要把以教师的“教”为中心转变为以学生的学为中心,让学生真正成为课堂的主人,而教师只是学生课堂学习活动的服务者、合作者、激励者,是育人资源、学习资源的开发者。只有教学中心转变了,课堂角色变换了,课堂才能真正成为“师生共有”的课堂、学生自主学习的主阵地,学生才会成为语文课的主人,而不是“听众”、“书记员”。 贯穿民主精神。在教学中自觉贯穿民主精神,尊重学生的学习主体人格,平等地和学生一起研讨教学内容,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主动性、自觉性,尊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认知,体现深厚的人文关怀,提高学生的民主意识和参与能力,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创造良好的教育条件和教育环境,使学生得到生动活泼、自由的发展。教师应学会做一个倾听者、学会欣赏学生、学会听取学生的意见,放弃自己的权威和指令。只有这样,学生才会对教师产生信赖,才敢于自由发表自己的见解,从而真正实现师生平等对话。 创新教学过程。以往的语文课教学常常存在重例子、轻数量,重分析、轻感悟,重分数、轻能力,重教师传授、轻学生自主探究等现象。学生的学习需要得不到充分的满足,个性特长得不到充分提高。《课程标准》大力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有助于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合作意识、团队精神,毫无疑问可以克服以往教学的诸多弊端,扭转学生被动学习的局面,真正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思想。教学过程的创新应以学生为主体,力求在每个环节中都有意识地、有机地体现对学生能力的培养。这就需要注重学生的自主体验;讲究提问艺术,引导学生深学;为学生创造展示才艺的机会,注重学生能力的发展。 语文,只有把学生的主体性贯穿于语文教学的全过程,才能使学生热爱学习,学会学习,从而奠定学生“终身学习”和“终身发展”的基础。 作者:任玉英 来源:金黔在线—贵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