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命案犯虽出家终难“超度”政策感召投案自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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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8日14:09 新华网 | |
新华网哈尔滨12月8日电(范迎春、韩春林)黑龙江省绥化市辍学少年高某3年前在争斗中用水果刀刺死一人后,潜逃到山西省五台山出家当了和尚。在绥化市警方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和政策感召下,高某日前随家人到公安机关自首。 高某家住绥化市北林区农村。2000年7月,13岁的高某辍学回家。2001年2月1日,高某的堂姐带着一名叫李明的20多岁的男青年来家串门,并让高某称呼李明为“姐夫”。高某知 吃晚饭时,高某和堂姐发生了激烈争吵,堂姐与李明愤然离去。高某的母亲劝高某追上去送送堂姐,还嘱咐他与堂姐和解。高某把堂姐送到村口,不但没有和解,反而和李明大骂起来,并发生争斗。李明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向高某,被高某用木棍将刀打落在地上。高某捡起刀朝扑过来的李明胡乱挥舞,其中一刀刺在了李明的脖子上。李明被送进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高某见闯了大祸,十分害怕,拦上一辆出租车离家潜逃。他先后到过绥化、哈尔滨、河南濮阳、山东济南,靠给人干些杂活谋生。今年初,高某来到山西省五台山的一个寺院里削发剃度出家。 在今年的侦破命案专项行动中,绥化市警方再次组成追捕组对高某等命案逃犯进行缉捕。考虑到高某犯罪时年龄还不到15岁,而且不是故意杀人,属于伤害致死,有依法从轻的条件,警方再三向高某的家人宣传政策和法律,规劝高某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11月16日和11月26日,高某的父亲两次到五台山,做高某的工作,终于将其劝说回到绥化市向警方投案自首。此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完)(责任编辑:陈静) /图片: 发表评论: | |